& m2 q9 f' S* A. c% v0 y: `日前屏東警分局收到一名熱心民眾,寄來一部機車違規闖紅燈之相片,經員警查證檢舉之案件屬實,乃依法告發那名違規駕駛人(劉男),但屏東警分局卻在11月25日接獲他單位來文,要求警方查處,並回復一件民眾不服警方取締的陳情案,惟員警在看到陳情人劉姓民眾之陳情理由,竟然是「我闖紅燈是因為外星人叫我直接衝,不要管紅燈…。」,而非其他具體之事由,不僅處理員警臉上出現3條線,也讓警方啼笑皆非,但警方卻得依照公文處理流程,製作公文回復陳情人及原受理陳陳單位,不僅造成警方公帑及時間之浪費,也讓處理員警感覺,是不是只有警察才能查處回復所有民眾陳情案件,無奈的搖頭嘆息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