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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康相報] 28.神啊!請給我一次特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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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19 08:3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8.神啊!請給我一次特赦機會。) u# d% d3 k* l) l- L+ l  B, C

/ b2 F- E0 e) ~/ B1.        筆者是此單張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個中道理,歡迎提出書面反證論點及討論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今次仍然是認真、正經神學學術研究,希望大家都能夠免費得到直航天國機票及天國護照,而無須花錢停站於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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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1 ]( {' u+ \% u! E2.        上回講到,全世界人因為犯罪緣故,世人心靈都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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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 U/ W/ c# y  A- m2 O: T3.        那麼,犯罪的代價是甚麼呢?我們每天上班都有工錢,如果老闆不發工資給工人,我們是否覺得他不公平呢?你知道嗎?我們犯罪也有工資收的,犯罪的代價就是神的公平審判及永遠之刑罰—地獄的終身囚禁。在人世間,任何人犯罪都應該有公平審判,審判之後也應該有監獄刑罰。人去世後也不例外,但是地獄沒有死刑,只有終身監禁,監禁當然非常辛苦。人世間的審判並不是完全公平公正,因為有些有財有勢的人,並沒有得到應得審判及監禁。但是人去世後,會去到很遙遠地方,在那�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是包括所有人,沒有一位有權勢但死不悔改的人可以有例外的。大家可以放心,在那�他們不能鑽任何法律空子漏洞,也不要企圖收買證人、陪審團或審判官,或試圖消滅證據,因為那審判官就是耶穌基督,祂不會賣帳給他們的。這是一個真正公平公正的審判,在人世間是找不到的。當然,並不雖要筆者提醒大家,造物主的存在是一個不言而喻的真理,而耶穌基督的真實存在已經清楚證明了,可參看筆者拙作單張「耶穌基督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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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現在,我們是否覺得容許有審判、監獄及地獄存在對我們不公平呢?主耶穌有沒有給世人一次機會,特赦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免去地獄終身囚禁之刑罰呢?當然有。現在,如果你口�宣認耶穌為主,心�信神使他從死�復活,你就必然得救並可以進天國。現在非常清楚,整個救贖過程全部由基督完成,並不雖要人的好行為加以幫助。(羅馬書10:9-10)真的嗎?上班做工的人得工資,不算恩典,而是他應得的。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為無罪的神的人,神要因著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為,使他得救並可以進天國。(羅馬書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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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2-19 08:31:32 | 只看該作者
5.        我並沒有犯過罪又怎樣呢?正如古語有云:「聖人都有錯。」聖人都有犯錯?有犯錯又怎算為聖人呢?人世間的道理就是這樣自相矛盾!這樣的矛盾正好證明世上根本沒有真正「聖人」,連一個也沒有。如果所謂聖人都有犯錯的說話,俗世人中的我們又怎能一生人都沒有犯過罪呢?大家可以問一問自己良心,有否犯過罪,大家都心照—心中有數。如果有人大言不慚宣稱自己從來都沒有犯過罪的話,可以問一問自己父母及同住親人,或以前曾經同住過親人,他們必定能夠數出很多很多你自己不承認的罪出來。對不對?在審判時,是否有罪?是按審判官及法律的準則衡量,並不是按被審者自己道德標準衡量。每一個人得救都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依靠好行為。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心靈�面已經完全敗壞到極點,完全無得修理的罪人,所以沒有人能夠靠自己做好來得救。如果有人可以靠行善來使自己的心靈重生得救,神—耶穌基督就無需要成了肉身來到世間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而死,拯救罪人。(加拉太書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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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然而,神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我們,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得救並可以進天國,在審判的日子宣判我們為無罪。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替代我們擔受一切罪的刑罰,又將祂的義歸入我們的帳上。神又將聖潔公義的袍子給我們穿上。(羅馬書3: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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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E6 ~8 i5 C* `" B7.        此單張命名為「靠行善能夠使自己的心靈重生嗎?(約翰福音3:1-21)」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單張,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單張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參考書目:和合本及現代中文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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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f7 ~6 [5 c4 T) O# g3 w,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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