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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成果及展望
發布單位 智慧財產局 發布日期 2012-01-12 下午 02:575 Q$ L, j0 ]' g# w: U4 |" Z8 L6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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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於99年6月29日簽署後,為兩岸智慧財產權的交流開啟歷史的新頁,自同年9月12日生效起,兩岸透過該協議建立的主管部門溝通平台與協處機制,針對該協議的落實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所產生的問題直接進行溝通與協調,雙方互動良好,交流頻繁與密切,共同為該協議交出漂亮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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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g2 b/ Z4 u' }: N9 r以兩岸相互受理優先權主張為例,自99年11月22日至100年的第3季為止,大陸受理台灣優先權主張,專利共3,236件,商標共29件;台灣受理大陸優先權主張,專利共2,039件,商標共25件(詳如附表)。顯示兩岸以主張專利優先權為大宗,並有效保障申請人的研發成果。6 P$ b d, E: n$ K& G7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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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協處機制部分,至100年底為止,智慧局透過該協議所建立的溝通平台與協處機制協助國人處理智慧財產權問題,在商標案件協處部分,經智慧局審核符合協處原則而進行通報大陸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協處的有67件,其中有25件已完成協處(詳如附表),例如在台灣頗具知名度的「MSI微星科技」、「台銀」、「台塩生技」等商標在大陸遭惡意搶註事件,已在大陸商標局及商標評審委員會積極協助下,加速獲得解決。另外,「台灣優良農產品CAS」、「台灣有機農產品CAS ORGANIC」證明商標申請案,因為涉及維護農民重大權益之公益需要,即透過協處機制請中國大陸商標局優先加速審查,並自去年1月起陸續獲准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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