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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費用化] 分紅課稅後,IC設計公司如何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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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2 07:39:17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區國稅局:取得員工分紅配股所得切記要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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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3 G# S/ S; [(20100401 16:24:15) 財政部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表示,根據往年受理申報經驗,許多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員工分紅配股僅取得股票並非現金,而漏報該筆所得,以致被國稅局補稅,而且還因漏報情節重大違章受罰,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 / f7 O- H! q/ w( e2 b# J8 v* V- O+ x

6 F6 S$ L6 Q6 H; F( m0 K該分局指出,依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9條之1規定,企業為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並分享營運成果,公司員工如以其紅利轉作服務產業之增資者,其因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採面額課徵所得稅。因此,員工因分紅配股所取得之股票,面額部分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應併計個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計算所得稅,另該股票之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之規定,應於可處分日次日之年度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 l# l  @7 X5 k% X  _# Z$ u" V3 [

) z2 e5 ]3 x0 D+ I( z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自95年度起,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已增訂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員工分紅配股專用),格式代號為50E,取得該憑單之所得人請依憑單所載之「給付總額(A欄)」欄位之金額,以薪資所得類別併計個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避免因漏報而受處罰。如尚有任何疑義時,可直接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或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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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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