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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聯手破獲某上櫃公司,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案,侵權金額高達上億元
近年來企業使用盜版軟體氾濫,為顧及相關權利人之合法權益及維護本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麗琦指派檢察官魏豪勇指揮保二總隊保智大隊第三中隊員警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遂以最快之速度進行蒐證並掌握可靠線索查出,某上櫃公司總管理處位於高雄, 工廠在屏東, 行政業務在台北汐止等地, 為一家上櫃掛牌交易的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風扇和散熱器製造生產, 以及電動腳踏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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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 M) n- c4 q y6 I6 t因涉嫌在企業內部電腦上安裝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美商參數公司所有權利Pro/Engineer軟體,經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該公司進行查緝行動,檢驗該公司 183台電腦,其中查獲疑似非法重製及使用Pro/Engineer最新版軟體高達 42套,其侵權金額高達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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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麗琦及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宋主席聯手呼籲,「政府打擊盗版的決心絕對不會改變,請非法重製及使用商業套裝軟體的企業主、資訊部及工程師勿再心存僥倖。根據著作權法,企業內部若非法拷貝電腦程式,可能面對民事或刑事責任的制裁。例如:非法重製電腦軟體,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任何公司或個人未經授權重製或使用非法軟體,並以此為常業者,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違者尚須受刑事罰金之處分及負擔民事賠償之責任。使用盜版軟體對企業而言,無疑增加法律、財務、及營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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